1. 38万买房被物业卖了后续
开篇:
近期,一则令人震惊的新闻曝光,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在北京某小区,一名业主花费38万元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却遭遇了物业公司擅自出售房屋的噩梦。
事件回顾:
2021年,业主张先生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并支付了38万元的房款。然而,在准备办理过户手续时,张先生却发现自己的房屋已经被物业公司出售给了第三方。业主张先生感到无比震惊和愤怒,他多次向物业公司讨要说法,但物业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搪塞推脱。
后续进展:
事发后,张先生向相关部门投诉,并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认定,物业公司擅自出售业主房屋的行为违法,判决物业公司向张先生支付38万元的赔偿金。此外,物业公司还需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反思和关注:
这一事件暴露了物业公司管理中的严重问题,特别是擅自处置业主房屋的行为,损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引发了人们对物业公司权力边界和监管的思考。
2. 房子已经卖了物业起诉我物业费
开篇:
随着商品房市场的蓬勃发展,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纠纷时有发生。近日,一则有关房屋已售出却仍被物业公司起诉支付物业费的新闻,再次引发了人们的关注。
案例详情:
业主李女士于2020年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并在当年12月办理了过户手续。然而,在李女士准备搬入新居时,却收到了物业公司发来的物业费催缴通知书。李女士感到十分困惑,因为她已经购买了该房屋,理应由自己承担物业费。
物业公司主张:
物业公司辩称,李女士在办理过户手续之前就已经入住了该房屋,因此应承担该期间产生的物业费。此外,物业公司还提供了李女士入住期间使用公共设施的证据。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物业费的承担主体应为房屋所有权人。李女士虽然在过户手续办理之前入住了该房屋,但并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因此,物业公司无权向李女士追缴过户手续办理之前的物业费。
3. 小区物业用房被出售
开篇:
小区物业用房是小区业主共有的专有部分,其用途和管理关系到业主的切身利益。近期,某小区物业用房被出售的事件,引发了业主们的担忧和不满。
事件概要:
该小区物业用房原为业主自行筹建,用于存放物业管理用品和设备。然而,在未征求业主意见的情况下,物业公司擅自将该物业用房出售给了第三方。业主们得知后,感到自己的权益被侵害,纷纷向物业公司和相关部门投诉。
后续进展:
事件曝光后,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发现物业公司出售物业用房的行为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和小区业主大会的规定。目前,物业公司已将该物业用房收回,并向业主们道歉。
反思和关注:
这一事件再次凸显了物业公司尊重业主自治权的重要性。物业公司在管理小区事务时,应当充分尊重业主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避免损害业主的合法权益。此外,小区物业用房的管理也应加强监管,防止其被私自出售或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