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云南公积金
1. 定义
云南公积金,全称云南省住房公积金,是云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按照国家规定,面向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各单位就业的职工及其配偶个人和单位缴存、职工个人自愿缴存,专项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一种住房保障制度。
2. 管理单位
云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云南省政府依法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负责全省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监督和服务工作。
3. 缴存对象
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各单位就业的职工,包括与单位正式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非全日制职工以及与单位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聘用人员。
4. 缴存比例
目前,云南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为职工个人7%、单位12%,可由双方协商提高缴存比例,但职工个人缴存比例最高不得超过12%。
5. 缴存基数
云南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不包括加班费、津贴补贴等非基本工资部分。
二、云南公积金缴存基数
1. 计算方法
云南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计算方法为:
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 上一年度实际工资总额 ÷ 12
2. 实际工资总额
实际工资总额是指职工上一年度从所在单位取得的所有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的总和,不包括加班费、节日加班费、值班津贴、夜班津贴、绩效奖金、年终一次性奖金等非基本工资部分。
3. 调整原则
云南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调整时间为每年4月份。调整时,按照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情况,适当调整缴存基数。
4. 缴存基数范围
云南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下限为云南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上限为云南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倍。
三、云南公积金中心电话
云南公积金中心设有热线电话,职工和单位可通过以下电话进行咨询和办理相关业务:
1. 咨询热线
0871-96600
2. 业务办理热线
0871-96690
3. 投诉举报电话
0871-96610
4. 监督检查电话
0871-96620
5. 其他服务电话
0871-96630
注意:各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有自己的联系电话,职工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拨打相应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