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内蒙古呼和浩特公积金
简介
内蒙古呼和浩特公积金是指由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用于保障呼和浩特市职工及其家庭住房的专门性住房保障制度。公积金由单位和职工按一定比例缴纳,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时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作用
内蒙古呼和浩特公积金制度具有以下作用:
保障职工住房困难:为缴纳公积金的职工提供购房、建房等住房补贴,缓解职工住房难的问题。
促进住房消费:提高居民的住房购买力和改善住房条件,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发展。
稳定社会经济:通过稳定职工住房,保障职工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缴存和提取
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分别为:
单位:5%-12%
职工:2%-12%
具体缴存比例由各单位根据自身经济条件和职工实际情况确定。
提取条件
职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离休、退休;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出境定居;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2. 内蒙古呼和浩特公积金查询电话
查询方式
职工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内蒙古呼和浩特公积金余额及相关信息:
电话查询:拨打呼和浩特公积金查询电话 0471-12329,根据语音提示进行操作。
网上查询:登录呼和浩特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http://www.hhhtgjj.gov.cn/),使用公积金账号和密码登录查询。
微信查询:关注“呼和浩特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绑定公积金账号后进行查询。
注意事项
查询时需准备本人身份证号和公积金账号。
电话查询时间为工作日 8:30-12:00、13:30-17:30。
网上查询和微信查询均需注册实名认证。
3. 内蒙古呼和浩特公积金管理中心
简介
内蒙古呼和浩特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授权、监督管理的公共事业法人,负责呼和浩特市公积金的管理和运营。
职责
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
制定和实施公积金管理政策、制度和办法;
负责公积金的征收、存储、发放和监管;
提供公积金查询、贷款咨询等服务;
监督和检查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
维护职工公积金合法权益。
联系方式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南街10号
电话:0471-2068857、12329
邮箱:hhhtgjj@hhhtgj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