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四川宜宾夫妻公积金贷款
概述
夫妻公积金贷款是指已婚夫妇共同申请,使用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作为还款来源的贷款。宜宾市为解决夫妻购房资金困难,推出了夫妻公积金贷款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夫妻提供贷款支持。
申请条件
夫妻双方均为宜宾市户籍或具有宜宾市常住户口
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满一年且连续缴存满6个月
夫妻双方征信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共同具有购房资格
购买的房屋位于宜宾市范围内,符合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商品房或二手房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总和
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含首套房和二套房)
还款方式
等额本息还款法
等额本金还款法
利率
根据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执行相应的人民银行公积金贷款利率
办理流程
夫妻双方共同向宜宾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提交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合同等
审核通过后,签订贷款合同
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贷款发放
2. 四川宜宾夫妻公积金贷款条件
基本条件
夫妻双方均为宜宾市户籍或具有宜宾市常住户口
夫妻双方均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满一年且连续缴存满6个月
夫妻双方征信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购房条件
共同具有购房资格
购买的房屋位于宜宾市范围内,符合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商品房或二手房
房屋产权清晰,无抵押或其他产权纠纷
其他条件
夫妻双方未享受过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
夫妻双方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满足宜宾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以上全部条件的夫妻,方可申请宜宾夫妻公积金贷款。
3. 宜宾公积金贷款比例
首套房贷款比例
宜宾公积金缴存不满2年的:最高贷款比例70%
宜宾公积金缴存满2年不满5年的:最高贷款比例80%
宜宾公积金缴存满5年及以上的:最高贷款比例90%
二套房贷款比例
宜宾公积金缴存不满2年的:不予贷款
宜宾公积金缴存满2年不满5年的:最高贷款比例60%
宜宾公积金缴存满5年及以上的:最高贷款比例70%
注:
上述贷款比例仅为最高比例,实际贷款比例根据借款人公积金缴存情况、收入水平、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贷款比例以宜宾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政策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