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四川遂宁公积金
概述
四川遂宁公积金是遂宁市政府为保障城镇职工住房消费而建立的一项住房保障制度。公积金由职工和单位按规定缴纳,职工可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款。
缴存方式
职工个人缴存:月工资的5%-12%。
单位缴存:月工资的5%-12%,一般不低于职工个人缴存比例。
提取条件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偿还住房贷款。
离休、退休。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提取所需资料
提取申请表。
职工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
住房相关证明(购房合同、房产证等)。
贷款合同(申请提取偿还住房贷款)。
2. 四川遂宁公积金贷款额度
概述
四川遂宁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指职工在遂宁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从公积金账户提取的贷款金额上限。贷款额度受职工缴存情况、家庭收入、还款能力等因素影响。
计算公式
职工公积金贷款额度 = 月缴存额度 × 缴存年限 × 贷款系数 × 职工工资
其中:
月缴存额度:职工个人和单位缴存的公积金月均额。
缴存年限:职工连续缴存公积金的年数。
贷款系数:根据职工年龄、家庭人口等因素确定的系数,通常在1.5-2.5之间。
职工工资:职工月工资收入。
贷款限制
首套房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房屋评估价值的80%。
二套房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房屋评估价值的60%。
单职工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职工年收入的10倍。
双职工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夫妻双方年收入的12倍。
3. 四川遂宁公积金提取所需资料
概述
提取四川遂宁公积金需提供相应的资料,以保障职工合法提取公积金。根据提取用途不同,所需资料也有所差异。
通用资料
提取申请表。
职工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
公积金账户信息(公积金卡或存折)。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房屋产权证明或购房合同。
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
购房发票或收据。
偿还住房贷款
贷款合同。
还款记录。
购房发票或收据(首次提取)。
离休、退休
离休或退休证明。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劳动能力鉴定书或残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