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天津公积金
概述
天津公积金是由天津市政府授权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营管理的一种住房保障制度。它是个人和单位共同缴存的一种长期住房储蓄制度,用于支持天津市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缴存范围
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职工,以及用人单位都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
缴存比例
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为月工资的5%-12%,单位缴存比例为职工个人缴存工资的5%-12%。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职工协商确定。
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12月份的月工资总额。
管理机构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天津公积金的主管机构,负责公积金的征缴、管理、使用和监督。
2. 天津公积金计算公式
月缴存额 = 职工个人缴存比例 职工个人缴存基数 + 单位缴存比例 职工个人缴存基数
示例
一名职工的月工资总额为10000元,个人缴存比例为5%,单位缴存比例为10%。则其月缴存额为:
月缴存额 = 5% 10000元 + 10% 10000元 = 1500元
3. 天津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
贷款额度
天津公积金贷款额度受以下因素影响:
缴存年限:缴存年限越长,贷款额度越高。
缴存基数:缴存基数越高,贷款额度越高。
个人信用状况:个人信用状况良好,贷款额度更高。
抵押物价值:抵押物的价值越高,贷款额度越高。
贷款最高额度
天津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不得超过以下限额:
普通住房:300万元
保障性住房:150万元
贷款年限
天津公积金贷款的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还款方式
天津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有等额本息法和等额本金法两种。
示例
一名职工缴存公积金10年,缴存基数为每月10000元,个人信用状况良好,抵押物价值为300万元。则其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300万元,贷款年限最长为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