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江苏扬州公积金
概述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而建立的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江苏扬州市的住房公积金由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管理。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后,可以享受贷款、提取和补贴等福利。
缴存比例和范围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为职工工资的5%-12%,其中职工个人缴纳5%-12%,单位缴纳5%-5%。缴存范围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等在扬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用工的职工。
提取条件
职工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具体提取条件包括:
购买自住住房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
自建、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离休、退休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出国(境)定居
提取流程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
住房公积金账号
提取理由证明材料
提取流程如下:
1. 职工向单位提出提取申请
2. 单位审核批准后,在公积金管理系统中发起提取申请
3. 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将提取款项汇入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2. 江苏扬州公积金贷款能带多少
贷款额度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还款能力、所购住房价值等因素决定。具体额度计算公式如下:
首次贷款:贷款额度 = (职工住房公积金余额 + 单位缴存部分 缴存年限) 10
二次贷款:贷款额度 = (职工住房公积金余额 + 单位缴存部分 缴存年限) 8
贷款利率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90%,目前为3.25%。
贷款期限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
还款方式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还款方式。
贷款申请条件
职工申请扬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良好的信用记录
已经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
所购住房符合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
贷款申请流程
职工申请扬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如下:
1. 职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贷款申请
2. 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向职工发放贷款承诺函
3. 职工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4. 公积金管理中心放款至开发商账户
3. 江苏扬州公积金提取
提取方式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方式包括:
全额提取
部分提取
定期提取
全额提取
职工满足提取条件后,可以一次性提取全部住房公积金余额。
部分提取
职工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提取一部分住房公积金余额。
定期提取
职工可以每月提取一定额度的住房公积金,但每月提取额度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余额的10%。
提取手续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
住房公积金账号
提取理由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还贷凭证等)
提取手续如下:
1. 职工向单位提出提取申请
2. 单位审核批准后,在公积金管理系统中发起提取申请
3. 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将提取款项汇入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