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事业单位公积金开始交费的时间
事业单位公积金缴费起始日期
事业单位公积金缴费起始日期,是指事业单位职工首次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事业单位应当自职工正式入职之日起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
例外情况
但在以下情况下,事业单位职工的公积金缴费起始日期可能有所不同:
职工调入事业单位时,原单位已为其缴纳公积金,且职工连续缴费未满一年。此时,事业单位应当从职工调入之日起继续为其缴纳公积金。
职工从非事业单位转入事业单位,且原单位未为其缴纳公积金。此时,事业单位应当自职工转入之日起为其缴纳公积金。
2. 事业单位公积金每月缴纳时间
缴纳时间
事业单位公积金缴纳时间一般为每月发放工资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由各事业单位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法定时限。
特殊情况
在以下特殊情况下,事业单位公积金缴纳时间可能有所调整:
春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此时,公积金缴纳时间可能会顺延至节后第一个工作日。
事业单位因特殊原因延迟发放工资。此时,公积金缴纳时间也可能相应延迟。
缴纳方式
事业单位公积金缴纳方式一般通过银行代扣代缴。事业单位应当将应缴纳的公积金汇入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由银行扣划并划转至公积金中心。
3. 事业单位公积金缴纳额度
缴纳比例
事业单位公积金缴纳比例由各地政府规定,一般在5%-12%之间。其中,职工个人缴纳比例一般为5%-10%,单位缴纳比例为5%-2%。
缴纳基数
事业单位公积金缴纳基数一般为职工上个月的工资收入。但部分地区规定,公积金缴纳基数可以按照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计算。
缴纳上限和下限
事业单位公积金缴纳额度一般有上限和下限。上限由各地政府规定,一般为职工上个月工资收入的12%。下限一般为职工上一季度平均工资的5%。
注意事项
事业单位应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公积金。逾期缴纳或未缴纳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处以滞纳金。
职工应及时开通公积金账户并指定缴存账户。
职工离职后,应及时办理公积金提取或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