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单位住房公积金缴纳指南
缴纳方式
单位住房公积金缴纳分为两种方式:职工自缴和单位缴纳。
职工自缴
职工按本人工资的5%-12%比例缴纳。
具体缴纳比例由职工本人选择,由单位代扣代缴。
缴纳比例一旦确定,不得在缴存期间随意调整。
单位缴纳
单位按职工工资的5%-12%比例缴纳。
缴纳比例不得低于5%,可高于5%但不得超过12%。
单位缴纳部分和职工自缴部分合计最高不得超过24%。
缴纳时间
职工自缴和单位缴纳部分应按月足额缴纳。
缴纳期限通常为职工在原单位工作期间。
职工离职后,单位应一次性补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
缴纳账户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至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由职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确定,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2. 江苏单位住房公积金缴纳细则
缴纳基数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资。
上年度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为:上年度职工月工资总额÷12。
缴纳比例
职工自缴:5%-12%。
单位缴纳:5%-12%,不得低于5%。
合计:最高不得超过24%。
缴纳时间
按月缴纳,每月缴纳截止日期为当月25日。
逾期缴纳将收取滞纳金。
缴纳账户
江苏省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至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由职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确定。
其他规定
职工离职或退休后,单位应一次性补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
职工因特殊原因无法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可申请暂停缴纳。
暂停缴纳期间,职工个人账户不再计息。
3. 单位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解读
缴纳比例规定
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确定。
最低缴纳比例一般为5%。
最高缴纳比例不得超过24%。
常见缴纳比例
大多数地区职工自缴比例为5%-12%。
大多数地区单位缴纳比例为5%-12%。
部分地区实行差别化缴纳比例,根据不同行业、企业规模等因素确定。
缴纳比例选择建议
职工:建议缴纳12%的最高比例,以最大化积累住房公积金。
单位: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根据企业财务状况和职工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缴纳比例。
合计缴纳比例:建议至少达到12%,以满足职工购房首付需求。
缴纳比例调整
职工自缴比例一旦确定,不得在缴存期间随意调整。
单位缴纳比例可在年度缴存周期内进行调整。
缴纳比例调整需经职工和单位协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