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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住房公积金
简介
恩施州住房公积金制度是由恩施州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解决城镇职工家庭住房困难而建立的住房保障性制度,旨在为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提供资金支持。
特点
强制性:用人单位和缴存职工必须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长期存在,职工在就业期间持续缴存。
补充性:住房公积金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相配合,为职工提供购房资金保障。
缴存标准
用人单位和缴存职工按照月工资基数的规定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中:
用人单位缴存比例:5%-12%
职工缴存比例:5%-12%
提取条件
职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支付房租
离退休
丧失劳动能力
出境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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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住房公积金提取
提取流程
1. 准备材料:身份证、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相关购房或租房凭证等。
2. 申请方式:
线上申请:通过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或手机APP提出申请。
线下申请:前往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其委托银行提出申请。
3. 审核处理:管理中心受理申请后,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
4. 到账时间:审核通过后,提取资金通常在1-3个工作日内到账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提取金额
职工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包括:
职工个人账户余额
单位缴存部分已支付的利息
提取条件规定允许提取的其他金额
注意事項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前,需确保已按规定缴存满6个月。
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非住房用途,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可再次申请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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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机构简介
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恩施州人民政府主管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机构,主要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的监督管理、资金运用和业务指导工作。
职责范围
制定和实施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和制度
监督和指导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和使用
管理住房公积金资金,确保资金安全和保值增值
为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咨询和服务
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服务项目
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职工提供以下服务:
住房公积金账户开立、变更、销户
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申请
住房公积金咨询和查询
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和服务指导
联系方式
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恩施市大河路128号
电话:0718-8133698
网站:http://www.esgj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