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恩施市住房公积金概述
前言
恩施市住房公积金由恩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管理,是为恩施市职工提供住房保障的专门性金融机构。
正文
恩施市住房公积金实行职工、单位双向缴存,缴存比例由职工个人和单位共同承担。职工每月缴存基数为职工上月工资收入的5%-12%,单位每月缴存基数为职工上月工资收入的5%-12%。
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职工可以按照规定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低于商业贷款利率。
恩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还提供住房租赁补贴、困难职工住房无息贷款等多种住房保障服务。
2. 恩施市住房公积金官网
前言
恩施市住房公积金官网是恩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打造的官方信息平台,为广大职工提供便捷的住房公积金信息查询和业务办理服务。
正文
恩施市住房公积金官网主要功能包括:
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职工可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记录等信息。
业务办理:职工可在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等业务。
信息发布:官网提供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贷款利率调整、公示信息等最新动态。
公共服务:官网提供住房公积金业务指南、常见问题解答、在线客服等公共服务。
3. 恩施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前言
恩施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为了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保障职工住房需求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正文
贷款对象
在恩施市行政区域内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职工。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贷款额度
首套住房贷款额度最高为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倍。
二套住房贷款额度最高为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5倍。
具体贷款额度根据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偿还能力等因素确定。
贷款利率
恩施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实行浮动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浮10%,二套住房贷款利率上浮10%。
贷款期限
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
具体贷款期限由职工根据自身偿还能力确定。
贷款方式
纯公积金贷款:职工仅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贷款。
组合贷款:职工同时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商业贷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