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淮北市住房公积金
引言
淮北市住房公积金是政府、单位和职工三方共同出资,建立的住房保障制度。旨在为淮北市职工提供购房、修建、翻建、大修住房的资金支持,促进职工家庭住房条件的改善。
特点
三方共同出资,职工缴存比例为工资收入的5%,单位缴存比例不低于5%;
缴存资金可专项用于购买或建造住房;
资金按规定可享受一定额度的利息补助;
缴存者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出境定居时,可提取全部住房公积金余额;
职工遇特殊困难,经审核批准后,可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前支取。
作用
缓解职工家庭购房资金压力;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住房消费;
加快城市住宅建设,改善住房条件。
2. 淮北市住房公积金最低标准
引言
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分最低标准和最高标准,最低标准为职工工资收入的5%,最高标准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确定。
规定
职工月工资收入低于淮北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时,按淮北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缴存;
职工月工资收入高于淮北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但低于淮北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时,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缴存;
职工月工资收入高于淮北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时,按淮北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缴存。
作用
确保职工基本住房保障需求;
减轻低收入职工缴存负担;
稳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体系。
3. 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引言
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负责管理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的机构,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
职责
制定、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征收、管理住房公积金;
受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查发放贷款;
提取、返还住房公积金;
监督检查住房公积金使用情况。
服务
住房公积金咨询、开户、缴存、提取等业务办理;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发放等业务办理;
住房公积金查询、挂失、解挂等业务办理。
作用
确保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规范运行;
保证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合法权益;
促进淮北市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