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烟台公积金缴存基数
定义
烟台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指职工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基数,它与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挂钩。
确定方式
烟台公积金缴存基数一般由职工所在单位根据职工上一年度的实际工资收入确定。具体计算方式为:
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
排除奖金、津贴、补贴等非正常收入
按照一定的比例(一般为70%~90%)确定缴存基数
举例:若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10,000元,缴存比例为80%,则其公积金缴存基数为:10,000元 × 80% = 8,000元。
2. 烟台公积金缴存基数14,000元
缴存比例
若职工公积金缴存基数为14,000元,则其每月公积金缴存额如下:
职工个人缴存:14,000元 × 5% = 700元
单位缴存:14,000元 × 12% = 1,680元
缴存上限
根据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月缴存限额不得超过市平均工资的3倍。若职工公积金缴存基数超过市平均工资3倍,则缴存限额按照市平均工资3倍确定。
假设烟台市平均工资为5,000元,则月缴存限额为:5,000元 × 3 = 15,000元
3. 烟台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
缴存比例
烟台公积金缴存比例由职工和单位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5%。以下是一般情况下常见的缴存比例:
职工个人缴存:5%~10%
单位缴存:12%~20%
缴存基数
公积金缴存基数与缴存比例密切相关。一般情况下,缴存基数越高,每月缴存额也越高。
举例:若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10,000元,缴存比例为5%和8%,则其每月公积金缴存额分别为:
缴存比例5%:10,000元 × 5% = 500元
缴存比例8%:10,000元 × 8% = 800元
缴存上限
无论缴存比例如何,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超过市平均工资的3倍。
影响因素
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
职工实际工资收入
职工所在单位的缴存规定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