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直住房公积金
1. 简介
省直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项重要的住房保障制度,旨在为省直单位在职职工及其家庭提供住房资金支持。省直住房公积金由省直各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共同缴存,并由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和运用。
2. 缴存方式
省直单位职工根据个人工资水平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月工资的5%-12%。单位根据职工缴存额等额缴存,并承担管理费。
3. 提取条件
职工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退休
离职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出国定居
职工死亡
4. 提取流程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通过以下流程:
提交提取申请材料
审核材料
发放提取款项
二、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 职责
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省直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管理机构,主要职责包括: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收缴、管理和运用
制定和发布住房公积金政策和管理办法
监督和检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使用情况
为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咨询和服务
2. 服务方式
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多种服务方式,包括:
线上服务:通过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提供查询、提取等服务
线下服务:通过业务大厅提供缴存、提取、咨询等服务
便民服务: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接受职工咨询和投诉
三、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
1. 缴存比例
长春省直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
职工:月工资的5%-12%
单位:职工缴存额的等额
2. 提取条件
长春省直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与省直住房公积金制度一致。
3. 提取流程
长春省直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遵循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提取流程。
4. 服务渠道
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线上、线下和便民服务渠道,为职工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