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补缴住房公积金流程
1.1. 准备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补缴申请表
补缴金额及明细
1.2. 填写申请表
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补缴申请表,或通过线上平台下载。
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补缴金额、补缴原因等。
1.3. 提交材料
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或通过线上系统提交。
工作人员将审核材料,确认信息无误后受理补缴申请。
1.4. 核实补缴金额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根据申请人的材料,核算出补缴的应缴金额和滞纳金。
核实无误后,管理中心会出具补缴通知书。
1.5. 缴纳补缴金额
按照补缴通知书上的信息,在指定期限内缴纳补缴金额及滞纳金。
可通过银行转账、网上银行等方式缴纳。
1.6. 补缴入账
补缴金额缴纳成功后,会记入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补缴的公积金和滞纳金将计入个人缴存年限,享受对应的住房公积金福利。
2. 补缴纳公积金
2.1. 补缴原因
入职时未缴纳住房公积金
原单位未代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
因故中断缴纳住房公积金
2.2. 补缴条件
具有城镇户口或符合相关规定的人员
已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申请补缴前未享受过住房公积金
2.3. 补缴方式
个人补缴:符合条件的个人可以自行补缴住房公积金。
单位代缴:单位发现未代缴或少缴公积金的,应及时补缴。
2.4. 补缴流程
参照「补缴住房公积金流程」第 1.1-1.3 步进行操作,填写补缴申请表。
个人补缴:在申请表上勾选「个人补缴」选项。
单位代缴:由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提交材料后,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材料并受理补缴申请。
3. 申请补缴住房公积金流程
3.1. 申请条件
未享受过住房公积金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在本市缴纳过其他社会保险且已满 5 年
与本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已满 5 年
在本市购买房屋且已取得产权证
3.2. 申请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与申请条件相符的证明材料
补缴申请表
3.3. 申请流程
准备所需材料,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或通过线上系统提交申请。
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确认信息无误后受理补缴申请。
补缴金额和滞纳金按照规定计算。
缴纳补缴金额及滞纳金。
补缴入账后,享受对应的住房公积金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