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根据要求公司补缴住房公积金
1.1 法律依据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人单位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其全体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
1.2 补缴条件
① 用人单位因主观原因未按时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的;
② 用人单位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的;
③ 职工因主观原因未按时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的。
1.3 补缴程序
① 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补缴申请;
②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③ 缴纳补缴款项。
1.4 补缴金额
补缴金额包括职工和用人单位应缴部分,按照规定比例计算:
① 职工应缴部分:职工工资总额的5%;
② 用人单位应缴部分:职工工资总额的12%。
2. 要求公司补缴住房公积金合法吗
2.1 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职工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补缴。
2.2 司法实践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或代扣代缴住房公积金的,劳动者请求其补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 要求公司补缴住房公积金,自己还用缴纳吗
3.1 自主缴存
职工可以主动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
3.2 单位补缴
如果用人单位补缴了住房公积金,职工无需再自主缴存,因为用人单位补缴的部分已经包含了职工应缴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