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鄂州住房公积金
简介
湖北省鄂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简称鄂州公积金中心)是鄂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的专门机构。住房公积金是国家为解决职工住房困难而建立的一项住房保障制度,是面向城镇在职职工的个人住房储蓄制度。住房公积金具有缴存便捷、贷款利率低、使用范围广等特点,已成为保障职工住房的重要渠道。
缴存方式
鄂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实行“单位缴存”和“个人缴存”相结合的方式,缴存比例分别为:
单位缴存:5%-12%
个人缴存:5%-12%
提取条件
职工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支付房租
离退休返还住房公积金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职工丧失劳动能力,且未再就业
2. 鄂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未拥有住房
购买的住房以职工及其配偶名义登记
职工出具购房合同或购房发票
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职工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职工按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职工提供购房贷款合同、还款流水或对账单
支付房租
职工所在单位无自有住房
职工与房东签订租赁合同
职工提供租赁合同、房租支付凭证和近期水电费缴纳凭证
其他提取条件
离退休返还住房公积金: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享受国家规定退休待遇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供职工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职工丧失劳动能力,且未再就业: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丧失劳动能力证明
3. 湖北鄂州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管理
鄂州公积金中心负责鄂州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包括:
住房公积金的收缴、储存、发放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核、发放、收回
公积金账户管理
公积金使用监管
公积金贷款
鄂州公积金中心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包括:
购买自住住房贷款
修缮自住住房贷款
支付房租贷款
公积金组合贷款
公积金使用
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可用于以下用途:
支付购房首付或全款
偿还购房贷款
修缮自有住房
支付房租
支付养老、医疗等费用
公积金便利措施
鄂州公积金中心为职工提供以下便利措施:
网上办事大厅:职工可足不出户办理公积金业务
移动端APP:“随e办”APP可随时随地查询公积金信息
微信公众号:关注“鄂州住房公积金”公众号,可办理部分业务和咨询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