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个人住房公积金属于共同财产吗?
前言:
个人住房公积金是一种帮扶性住房贷款制度,对于解决住房问题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婚姻存续期间,个人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存在争议。
共同财产的概念:
根据我国法律,夫妻共有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1.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性质:
个人住房公积金是职工缴存的住房储蓄,本质上是一种福利性资金。其主要特点如下:
由职工每月缴纳一定金额,单位按规定比例缴存;
专项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提取额度受限,不能任意提取。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的不动产,婚后由双方共同还贷的,不动产归双方共同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案例分析:
张某与李某在婚前均以个人名义购买了住房,并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继续共同还贷。张某主张婚后共同偿还的公积金贷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经审理,认定张某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
2. 个人公积金算共同财产吗?
前言:
个人公积金是在本人工作期间缴纳的住房储蓄,与个人住房公积金不同,其提取条件更加灵活。本文将探讨个人公积金是否算作夫妻共同财产。
共同财产的判断标准:
根据我国法律,判断财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财产的取得时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
财产的取得方式:夫妻双方共同努力或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收益取得;
财产的实际使用情况: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家庭开支。
个人公积金的性質:
个人公积金虽非工资性收入,但属于职工个人合法取得的财产。其具有以下特点:
由职工个人缴存,提取时不受婚姻关系的影响;
主要用于职工住房消费;
不属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司法实践:
司法实践中,对于个人公积金是否算作共同财产存在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个人公积金属于个人财产,婚后提取的公积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种观点认为,个人公积金虽然个人缴存,但其实际上属于夫妻共同努力的成果,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 个人住房公积金属于共同财产吗怎么算?
前言:
在夫妻一方婚前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购买住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下,婚后部分公积金贷款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引发争议。本文将介绍如何计算该部分公积金贷款的共同财产份额。
计算方法:
对于婚前已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购买住房的,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公积金贷款的共同财产份额计算如下:
共同财产份额 = (婚后还贷公积金額 ÷ 贷款总额) x (婚后共同还贷年限 ÷ 贷款期限)
举个例子:
小明婚前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购买了一套住房,贷款总额为50万元,贷款期限为25年。婚后,小明与妻子共同偿还贷款20年。那么,婚后部分公积金贷款的共同财产份额计算如下:
共同财产份额 = (20年还贷公积金額 ÷ 50万元) x (20年 ÷ 25年)
具体计算过程:
假设婚后20年间的公积金还款总额为20万元;
共同财产份额 = (20万元 ÷ 50万元) x (20年 ÷ 25年) = 0.64
因此,小明婚后部分公积金贷款的共同财产份额为0.64,即婚后共同偿还的公积金贷款中有64%属于夫妻共同财产。